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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讲求传承,于是很多人都以得到某方面的传承为满足,其实传承有三个层面,一精神、二形式、三形象。高级的传承应该是抽象的精神,比如意境、蕴涵之类。其次是形式,形式是一种构成模式,靠强化生成,它对视觉有冲击作用。最后是形象,形象讲究原形象,一万个模仿卓别林的都不如一个真的卓别林。在艺术领域,原创很重要,传统的精神也很重要。邱振中说:“一件好的书法作品必须同时感受到传统中核心的东西和传统中没有的东西。”传统核心的东西既指技巧,亦指精神。而传统没有的东西,即指原创的形式形象之类,当然原创也可以包括精神层面的东西。
书法的评价系统里有这么一条不成文的说法也是我个人的想法:一位书家写似某名家并具有传统精神的,可以说是三流书家。写有自己,但有某名家影子的,同时具有传统精神的,有可能是二流书家。写出自我而没有他人影子的,同时具有传统精神的,有可能是一流书家。如果有自己却没有传统精神的,那肯定是不入流的书家。而自我面貌还有强烈与非强烈之别,一般说强烈更容易簸位而出。但传统精神也可以说是传统的核心是不可或缺的。
我喜欢当代书坛略胜于爱上世纪初中叶的书坛,那时滥竽充数者太多,除了大名头的几个,多数没有让我倾心佩服的。今日书坛也有一大堆乱吹竽的,但花开花谢的频率加快了,如果能从中找出规律,那是很有意思的事。当今的书法作者,特别是抗战胜利后出生的作者和上世纪60年代间出生的作者,笔墨基础好,传承传统精神的能力强,创造力和想象力都有不俗的表现。一个大型展览能收罗大几百人水平整齐的展出。即使作者中出现几个“吆喝胡闹”的,手下功夫也很出彩。
做艺术是要有理想和追求的。我是个微观主义者,因此我的理想和追求都只近不远,比较具体。比如书法篆刻,我只追求四个字:清、奇、古、厚。其中清是我人生的基本理念,因此也希望手下的东西以清气为主调。奇是我气质、性情的东西,与生俱来,从思维、爱好、表达,好像都离不开这个字。所以也将它纳入主旋律。古是审美的个人喜好,也是简单、朴素的代名词,它是我进入老年的一种综合心境,虽然与时有乖,但不无真实与虚幻的交织。厚是我原先欠缺的东西,近十年来,对之日益感触、日益神往。它不仅反映为人处事上,而在诸多方面都有褒义,只有与“皮”字结合除外。南方出生的人,大多灵巧有余,而厚实不足。如果我的书法近期有了点厚的感觉,即是我移居北地以来最大的收获,因为厚是北地所赐予我的。
我30岁以前做艺术是兴趣,30岁以后做艺术是功利,这也是没有办法。早在20年前,拙艺有离经叛道的苗头,但很快就自我感觉归入“主流”了。我现在的书法和篆刻,在前卫的艺术家眼里显然属于太保守,在传统派眼中又有点性格,两边不讨好,但我坚持走中间路线。艺术家都有偏见,他们说的我不在意,我在意广大欣赏者的评价和感觉。
学书法的除了要有很强的好奇心,还要非常非常细心,要看到寻常人看不到的地方,我学的杂,不像有的人说的一本帖要连续学个好几年,我用功的地方大概不太容易看出来。说到用功,我觉得艺术一定要自己非常着魔才行,要在缺少资料的时候自己走出来。古今中外伟大的艺术家一般都生在荒郊僻壤,大城市里的人从小各种东西都见得多了,就很难形成强烈的求知欲,好奇心比较缺乏。我们这个时代出了很多的艺术家,现在很容易被同化,往往要解决如何与别人异化的问题。
媒体上将“丑书”炒得沸沸扬扬,有人也把我拉入到里面去。对此我只能说谢谢他们抬举。书法的境界本来不是取悦于人的,“二王”时期,互以信札相示,虽有取悦之意,但主要是显摆。这里的主体是作者,欣赏者是被动的。曾几何时,书法有了要为人服务的任务。这下“为人”的一方来劲了,客体成了主体,是丑是美由他说了算。当事情颠倒了就说不清了。乾隆皇帝将书置于画之上,正因书是有尊严的,画是迎合人的,特别是帝王养了画手之后。
书法历来以人为尊,它是让人去理解的,不是取媚对方的。当然这些认识有些陈旧,我觉得书家还是应该我行我素,不贱人也不自贱!
■石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