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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AI工具绘制的奥林匹克运动会海报设计 黄喆
今年2月,首个文生视频大模型产品问世,人们可以通过文字指令构建“世界模拟器”、生成动态视频作品。人工智能技术通过不断迭代,再次掀起针对生成式艺术创作过程和主体的热议:生成式人工智能(AIGC)设计是否属于艺术创作,其创作主体究竟是计算机还是设计师?截至目前发展阶段,我认为AIGC设计只是人类创作过程的一个环节,人类依旧是人工智能设计创作的主体,而AIGC设计自然也就属于人类创造的艺术设计作品。
在当前的AIGC创作过程中,人类先对计算机输入自然语言文字,自然语言处理(Natural Language Processing, NLP)系统将人类的语言转化成计算机可识别的代码,计算机再根据代码进行大模型的计算与处理,把已有的风格迁移到新的设计元素中,从而将计算处理后的编码生成艺术设计作品。但由于自然语言模式的单一性,人工智能生成的艺术作品具有随机性、多样性、连贯性等特征,很难精准把握操作者潜在的设计目标,因此操作者需要通过不断地语义修正,反复调整作品的风格、结构、形式、题材等。我将这一过程比拟成“教育”的过程,人类作为“教师”,人工智能充当“学生”,“教师”通过不断训练与检索,保证“学生”能够清楚地获取精准的信息与内容。其中“教师”才是整个教学过程中的主导,因此可以说,AIGC是辅助设计师进行设计实践活动的环节与工具。
而且,目前的AIGC技术是基于已有的模型库构建出设计作品,依然停留在对经典作品的学习与模仿之上,其本身并不具备前卫的意识理念与思维方式,缺乏对未来设计趋势和潮流的判断与引导,也就无法满足艺术设计创作所强调的创意与创新。因此,设计过程中的思维与创新主体仍然是设计师,AIGC技术在基础资料的收集与拓展中辅助设计的开展。
在艺术创作的实践过程中,创作主体通常指代艺术家、艺术创作的生产者、从事艺术创作的发起人等。艺术设计是主体在创作过程中表现出的能动性和创造性的产物,因此创作主体不仅要掌握精湛的艺术技能,还要拥有高水准的艺术审美。如今,AIGC已经可以作为艺术设计创作的起点,推动艺术设计创作高效开展。例如,通过利用各种AIGC软件生成的设计作品,可以帮助设计师拓展想象空间、进行风格迁移,作为设计前期过程中的设计意向环节,便于设计师基于生成的作品继续深化设计方案与成果。在这个过程中,模拟人类思维的意识行为并未达到完全脱离人类主体的创作阶段,仍旧以人类作为创造的主体,并形成计算机参与人类创作的多元主体方式。
2022年8月,在美国科罗拉多州举办的艺术博览会中,一幅由艺术家杰森·艾伦(Jason Allen)绘制的作品《太空歌剧院》获得数字艺术类别冠军。艺术家利用AIGC软件生成艺术作品,再通过修图软件进行后期润色。这一事件成为艺术发展史中重要的节点。《太空歌剧院》作为艺术作品,从构图、技法、题材的角度来评价,并没有突出的特点,但其获得认可的缘由正是建构了艺术创作的多元主体方式——将AIGC技术作为艺术创作的辅助工具,充当艺术创作的一个环节,从而获得其最终的艺术价值与社会认可。
计算机辅助设计的实践过程,原本依靠计算机辅助软件迭代传统的手绘技术,利用数字与信息化技术实现制作与加工,提高设计生产力;如今,计算机逐渐开始参与设计,将设计师的审美转化成算法,通过大模型生成设计作品,并利用“对话”的语言输入路径构建算法,从而替代了计算机辅助技术的设计过程。英国社会学家安东尼·吉登斯曾说:“所谓脱离,是指社会关系从彼此互动的地域关联中脱离出来,并能介入另一个维度的空间,形成多个主体单元。”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升级与优化,我相信在接下来的几年,人工智能的艺术设计主体地位会逐渐上升,并开始“分裂”传统艺术设计的单一主体结构,产生“脱离主体”效应,艺术设计创作主体将从原本的创造过程中脱离出来。
未来,计算机或许可以将算力转变成审美,逐渐取代人类的审美标准,使以人类为中心的创作主体“沦陷”,形成“去中心化”的多元创作主体。这一幕似曾相识——19世纪末,照相技术的出现迫使欧洲绘画开始转型,传统的依靠宫廷、画像题材的艺术作品被摄影技术所替代,但艺术并没有因为摄影技术的诞生而从此消逝,而是更加强调艺术家主体的意识与审美,从而催生了“印象派”“后印象派”“立体主义”等的兴起。同理,虽然人类依靠科学技术实现了智能化的生成作品,但艺术创作作品本身包含着人类意志、心态、经验、情感等因素的构筑,人工智能仍然无法从这些层面取代人类的艺术创作精髓。黑格尔曾认为,情感、想象、天赋、灵感是艺术创作的主要因素,也是艺术创作主体的表象。“艺术家一方面要求敏锐的理解力,另一方面也心存深厚的情感。”这些都是目前人工智能技术无法取代人类进行艺术创作的原因,也成为人类捍卫艺术创作主体的资本。
此外,我认为人工智能生成式艺术设计作品还存在一些局限性,使得现阶段AIGC作品无法完全脱离人类主体而存在。其一,生成的艺术设计作品随机性较强,有待于深度理解人类的主体创作意识。其二,AIGC设计作品仅能作为设计初期的参考意向或起点,这也决定了AIGC作为艺术创作中的辅助工具形式,限定在“不确定”的环节特征中。其三,AIGC设计作品定位边界较为模糊,无法满足设计目标的要求与条件,因此仍然需要依靠设计师来主导策划完成。
其实,在人工智能高速发展的时代,艺术设计创作者并不需要担忧,而是应该明白,人工智能仅为设计实践的工具,并且通过熟悉运用AIGC软件来启发灵感,在智能与交互中更加高效地开展工作。意大利哲学家安伯托·艾柯在《开放的作品》中提及,“开放性”是艺术家和消费者的未来,创作者仅是一个建构作品的框架,其未完成的部分还需要“消费者”来填补,由此“消费者”就成了二次创作者。或许在未来,当人工智能的思维与意识逐渐接近人类时,设计师便成为人工智能艺术设计创作的“消费者”,通过消费来进行“二次”的设计创作,而这个过程的本质依然是人类作为主体借助技术的实践,从而创造单纯的技术无法替代的价值,继续对设计实践活动带来积极的意义。
(作者:黄喆,系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助教)